我和我老公2013年7月份结婚的,现在都在杭州市区上班,2015年4月份生下一个女儿,现在两岁多,由公婆帮忙照顾,2016年11月份在杭州临安买了一套房子,现在价值140万。现在因感情破裂我想离婚,请问财产怎么分割?我能否争得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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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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