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宗法律问题想咨询!我有一间奶茶店的装修款还没给装修公司,现在他们告上法院!但问题就是我们的装修不是我找他的,是另外一个合伙找他们的,而且从头到尾我都没有见过装修报价和合同,但又我的合伙后来又签了名承认了不合常理的装修结算款!我们经营了一年多现在才见到装修结算单!还有结算单上的有些项目是我自己买的,他们又算了进去;有的又跟实际面积出入很大;50平米用了三个多月才搞好,严重影响我营业,另我损失了几个月租金(5000元一个月)和营业收入!11万的装修我无法接受。我找人打过价,最多也是8万多!所以我应该如何做才可以?望指点指点!谢谢!
2021-07-0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