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是我现在在深圳租房(单间公寓)的时候遇到的问题,我最开始看房的时候房主说是这个房子600元一个月押一付一,可是等签合同了之后押金突然变成了1100这其中(房主的说法)房子押金600,屋内电器押金400,防盗门门禁卡押金100,而且又多了100元的管理费而且还是一月一收,这样就直接等于我的租金从600变成了700可有因为是签了合同才对我说的这些我还无法反驳,请问律师同志,这份合同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我又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怎么在不租这个房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因为房东的做法我已经不想再租下去了)
2021-06-2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