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儿子今年18岁,读高二,昨天在学校和同学闹着玩,闹着玩同时对方手机掉在地上,手机理平坏了,对方要求换屏.我方去手机店价格我800.元,我想咨询一下应该我全付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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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涉及标的或赔偿数额较小,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从实践操作角度讲,建议尽量协商解决,若不考虑维权成本问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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