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的单位是台资单位,是做珠宝首饰生意的,有一次出样打碎了一只玉镯,标价是88000元,当时内部协调是我个人赔付2000元整就,从下月工资中扣除,但发工资的时候公司并没有扣。最近我不在这家单位做了,10号发资到现在还没发我打发话问了一下,对方告知我的工资要赔付那玉镯的钱,工资是11000块钱左右。所以我想请问他们这样做完全合法吗?
2021-07-04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