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前夫身亡,留下一双儿女,女2岁儿三个月。赔偿款是15000元丧葬费。2014年,改嫁本村后又生一子。改嫁之时前夫的财产我分文未取同时把孩子们的低保册子给了公婆。娘家人让我改嫁,我又舍不得孩子。所以决定留在本村改嫁。孩子户口不变,双方口头协定共同把孩子抚养成人。如今女儿9岁我想让女儿学习民族舞的基本功。可前公婆不乐意。孩子是共同抚养,钱归公婆管。我心里不爽,政府照顾孩子的低保钱为啥不能投资在孩子身上。我只想跟前公婆沟通,不会上法庭。双方都是孩子的至亲,我不想翻脸。 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还能有多大的权利 我是农村的。我的微信lv1334372
2021-07-0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