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是的,我本是离过一次婚的,在2011年的时候经别人介绍,又有了第二次婚姻,我在第一次婚姻里有两个女儿,我们是协议离婚的,子女各抚养一个,在第二次婚姻的时间,说明白了地,我带有一女,和两位老人,当时说明白了的,他也承认和接受的,每个月零花钱500元,除我女儿书钱费,他承认后我们才结婚的,在一年多时间,他是执行了的,但在后来,慢慢地每个月的零花钱没有了,书钱还是拿了的,由于婚后女儿在外婆家养的每次我想回去探望她们,但都是吵架甚至打架,不让我待着儿子回去看看外婆、外公和姐姐,去年8月8号最严重的一次,把我打晕倒在地上,他却转身就走了,不顾我的死活,结果是好人帮我报警,送我去医院。
2021-07-0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