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某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我们工作的地点离市区有30公里,要自己开车去上班,也没有车补,每月白班加夜班工作近300小时,工资仅1800元,节假日现在也没有补贴,单位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按照档案工资3600多缴纳,我们个人要承担每月600多的保险费用,核算我们每月只能收入1200元,明显低于省内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我们所在城市很多单位都给人事代理人员发放档案工资了,我们单位却一直不给我们套档案工资,单位这样做合理吗,符合劳动法吗?我们该怎么办?
2017-03-02 23:5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