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是南京市六合区的农业户口,本人2013年结婚,并且8月份有了自己的小孩,同年,我将我老婆的户口迁到了我家,也给小孩办了户口,但我老婆和小孩一直没有田,由于按照我们村的习惯,十年重新分一次田,这几年我也一直没有向村委会要求给我老婆和小孩的田,但根据习惯,今年到了十年分一次田的时间,按照习惯,今年应该根据村里每户实际人口,重新分田,但现在村里个别人,因家里人员户口迁移到外地或人口减少,阻扰分田,村干部因个别人的阻扰,怕麻烦,没能力解决个别人的无理取闹,竟然想不分田,维持现状,如果这样,就造成了,在这十年间增添的人口没有田,而没有户口或已经不在的人还保留田的不合理的现状,该怎么办?谢谢!
2025-02-22 12:36您好,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分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农业建设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承包经营。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申请。首先,您可以向当地村委会提交一份书面申请,说明您的家庭情况及对分配田地的需求。 证据支持。在申请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请求。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独立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强制执行。如果村委会仍然拒绝分配田地,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强制执行,包括提起诉讼等方式。 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