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有二套房子是小产权的,大儿子说要一套,但是大儿子不赡养老人。因为公公早几年就去世了,他就说他也有一半的财产,请问这样行吗?能给吗,因为他根本就不赡养他。婆婆现在的意思就是一套都不给他。为他没有尽到一个儿子的孝心。并且打电话还辱骂她。
2026-02-26 18:27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中,并不存在“小产权房”这一概念。通常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拥有完全所有权。因此,如果您的婆婆拥有二套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小产权房),那么这些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她自己而非她的家人或其他任何人。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即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即使老人已过世,其配偶也应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如果您婆婆的大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最后,您提及的“大儿子不赡养老人”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家庭纠纷和个人之间的矛盾,建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与大儿子进行沟通协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因情绪激动而做出不利于解决问题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