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被一个孕妇打了,打在了我的鼻梁,没有伤到骨头,不过有一定深度,长度大约1.01㎝,现在警察判定,对方认公办,公了,愿意接受处罚,孕妇不做拘留,只予罚款,留有案底,医药费也不予支付。这样的判决符合国家规定么?
9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医疗纠纷或民事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因过失或其他原因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并且该伤害与行为人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的鼻梁被打导致一定程度的损伤,这可能属于医疗事故或者医疗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医院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如果您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可以寻求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病历等,以及能够证明您受到伤害的事实和后果的相关证据。 最后,请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合理维权。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