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间平房,兄妹各房本上写按份共有,各占50%,拆迁后,开发商给了两套楼房,两份合同,兄妹在两份合同中均占50%,补偿协议只给一份,各占50%,不知以后发房屋所有权证书里是否也各有两个名字,如何处理?
2024-10-25 10:58根据法律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份额比例进行。如果拆迁补偿款属于共有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对于这部分款项的分配应当按照份额比例进行。 在你的情况中,开发商给了两套楼房,其中一套归你们共同所有,另一套则归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将补偿款分给双方,并且应该明确告知双方各自可以获得的部分。这样,你们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份额比例来确定自己能够获得的房产。 至于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一般来说,只有在房屋产权登记时才需要记载所有人姓名,其他情况不需要记载。因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只需要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信息即可,无需另外出具任何证明文件。 总的来说,你应该要求开发商将补偿款分给你和你的妹妹,然后根据各自的份额比例来决定谁可以得到哪一套房子。同时,如果你认为开发商没有履行承诺,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履行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