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阳市内黄县人,我的表妹是东北人,嫁到长垣丁栾已经三十年了。我表妹的老公身体在1995年出现男性病以后就没有了夫妻生活了。可她老公生性多疑,胡搅蛮缠,处处找茬。我表妹不与他记交,把身心用在办学前班上。努力工作,把心思用在教育学生上。对家里老人孝敬,对邻里和睦,得到了好评。前年他老公无端又闹,我表妹无奈回东北就没有回长垣。现我表妹要求离婚,她老公不给手续。现我咨询的是:如果我表妹委托你们打离婚官司,你们能全盘受理吗?她手里结婚证,户口本都没有。请问你们,如果你们受理了,还需要她出什么证据,希望得到你们的回复。
2021-05-2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