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法律对普通老百姓能否一致性对待,去年2016年4月9日丰城的中铁吴美娇邀我们一起加入了一家南昌中铁物流公司,跟吴美娇签的合同上我们的经营区域是整个电厂工业园,高新园区,尚庄,5月8号开张的刚开张半个月没有生意,后来认识一家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慢慢的生意有好转,做了20多天,我们的上线吴美娇眼红,就到我们的区域来抢生意压价钱,她这样做是违法合同,但是我跟南昌老板时爱初打电话,我得到的答复是你们下线要服从上线,有理没地说,只有让他们欺负,吴美娇还教唆时爱初系统上无辜的加我们的货物0.1元每公斤,我们有生意也没有率润,6个月亏了12万被逼的只能关门,亏不起,10月21日在南昌终止协
2021-06-12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