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份与人合伙开了公司,我是乙方,合同是甲方自己拟定的,甲方拟制合同上面写到乙方于7月1日前将钱打到甲方指定账户上,后来发现那是甲方私人的账户,现在已经九月份了,发现没有公司的公账卡,甲方也并没有按照之前所说的金额将所有钱投入公司账户,可是合同上并没有写到限制甲方什么时候投资,我现在发现从签合同开始甲方都是用自己的私人账户出资,我们合同上股份按照投资比例算的,他现在都没有投那么多钱进去,那股份划分是不是就应该重新拟定?还有他这样算不算违法?我可以起诉他吗?他犯了什么罪?
2021-05-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