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工人,我的爱人做饭店经营!由于经营不善去年年底关门了!在16年10月份左右在我市一家银行贷款十万元,当时我也有签字。还有担保人!一直是爱人再还这个钱!但是由于饭店关门无收入,在今年八月份左右开始逾期,未还款!由于我的工资收入是发在这个银行,所以银行冻结了我的账户!并且与我商量说每月在工资下发情况下会扣钱,只给我留1600元用于生活!他们大概扣2000左右!我想咨询下他们这样做合法么?如果我的工资是发在其它银行,他们也能这样做么?我总觉得他们是利用职务之便在逼我还钱!但是这个贷款我一分没用!都是她做生意用了!
2025-02-07 19:03您的情况涉及到了债务纠纷和金融法律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没有使用这笔贷款,那么银行冻结您的账户可能并不合理。其次,您有权要求对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债务,包括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关于是否可以将工资从另一个银行发放给债权人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取决于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在中国,许多地区都有相关规定,允许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业绩发放工资,并且这些工资可以直接转账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中。然而,这通常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员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对于您提到的“利用职务之便”,这是非法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责任。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专业的帮助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监管机构报告此事,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