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离家3年,对孩子不管不问,判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补足3年的抚养费吗?
7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尽扶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其履行相应的扶养义务。因此,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女方有权请求男方补足3年的抚养费。 然而,具体补足多少费用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实际生活情况、男方的经济状况等。此外,如果男方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法院可能会酌情减少或免除男方的补偿责任。 总之,如果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提出这一请求,并且提供了充分的理由和证据,那么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她的主张。但最终的决定仍需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