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购买本单位集资楼,陆续交款3次,共十万元,房屋于今年6月份竣工,因本单位欠开发商税钱300万,开发商告知几次没给,开发商把10户楼房出售了,其中有我一户,现在多次协商都推脱责任,于是我们想打官司,我先咨询一下律师,我这个案件如果起诉,会得到大约多少赔偿金,我们主要想要楼,因为2011年集资价格高层2390元,现在17年了这价格肯定买不了房子的相差很多,请给予解答为盼
2024-09-20 19:35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中国,集资建房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即使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赔偿,也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您的损失问题,由于集资楼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而开发商未能及时支付应缴税费,导致开发商将该部分房产出售给您和其他购房者,这是开发商违约的行为。如果您与开发商就此事进行协商未果,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可能获得一些经济补偿。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在合同双方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原则。因此,在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约定的情况下,您无法直接请求赔偿。 最后,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尝试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