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别人介绍未婚怀孕了,准备结婚,但是因为彩礼谈不拢,要打掉小孩,我想叫男方家庭出钱打孩子和打掉小孩之后的营养费,青春费,精神损失费,还在他家几个月做家务的劳务费。请问未婚怀孕法院能立案吗?还有是不是不应向男方家庭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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