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子和台湾男子结婚,婚后在大陆共同购得房产一套,现价值25万左右,在婚期间,台湾男子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切身体有病,现在大陆男子突然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后事全由大陆女子花费办理,台湾男子去世之后,他与前妻的儿子来大陆把骨灰带回台湾说要叶落归根,大陆妻子同意了,现在大陆妻子不能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需要台湾男子与前妻生的一子一女和父亲的放弃财产的公证,现在男子的子女都不能来大陆,并且与父亲早就失去联系,现在大陆女子如何才能合法的办理遗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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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按照其要求继承,这是没有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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