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来自河南商城县农民工,今年三月二十三号于一个刘春涛号码18677023691(江西人)我们签订一份位于江南区金凯路中旭中央城7号和10号楼天花板批黑水泥合同。期间他分两次给了我们共计45o0元生话弗。我们于4月25日两栋楼结束,我们走时他一分钱没给,他说我们按合同办事,〈因合同次月付清)扣2o%他说5月25日付清。<我和他通话都有录音)时间马上快过一月了,每一次打电话:发微信他都种种理由推迟,有时电话接通他给挂掉。(7万多块钱),向他这样单边撕毁协议,不履行承诺,我们怎样讨回我们血汗钱?谢谢领导,盼您们回音。
2021-07-02 11:14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