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15年成立的,两个人公司营业执照我是法人,占股51%,另外以为占股49%。主要从事的是外贸推广业务,代理杭州网络公司产品在温州地区推广。由于人员比较少,刚开始口头约定,公司代理产品29800元,4折价格给我们,我们以29800价格推广,6折为我们利润。开始口头约定,我们两个人推销出去拿10%利润作为跑腿费,剩余90%作为公司利润,两人均分。后来业务壮大,对方觉得不合理,要各做各的,谁做的单子利润就是谁的?(口头,没有书面协议)于是就拿走了我的银行账户u盘等自己操作,直接把代理公司的返利转给他自己账户里面,前后两年将近100w利润。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7-11-19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