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写了二收车互换协议,说好补他两万元,钱给他了,协议上也写了的,但是他现在反悔了,还要我补他一万才肯过户,我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执行吗?
2024-07-11 09:38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朋友之间签订的二手车互换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合同一旦成立,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您已经按照协议支付了两万元,并且协议中明确了这一金额,那么对方应当履行过户的义务。 如果对方反悔并要求额外支付一万元,这属于违约行为。您首先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明确指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如果协商无效,您可以依据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即完成车辆过户。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文本、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对方未按约定过户。如果法院判决支持您的诉求,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强制执行来确保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在此之前,请确保您已经尝试了所有可能的和解途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