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资金困难,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后来情况好转后有补发,但因为我原来在财务有挂账,要求把账清理后才可以办理拖欠工资的事。但是我的挂账不是因为没有发票,而且发票时间跨了几年,财务没办法做账,所以不受理。拿到发票当时没冲账的原因:一张发票是拥军慰问金,2万元,借款时还没有收到国资委的相关规定,拿到发票后因为国资委下了文件,2万元以上的捐款必须报其审批后才能捐,因此分管报账的领导一直不愿签字给我冲账,说没批文;另一张发票原本不是我经手,是我给单位合作的事务所转服务费用后,才知道有部分发票已经开了,后来辗转才找到了发票,但发票时间也过了几年,财务也没办法冲账。
2018-01-04 06:3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