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叫刘永珍,与前夫李言俊已经离婚。由于一时疏忽,只对原有房屋进行了分割,对于家中其他所有财物并没有合理分配,包括电视、冰箱、冰柜、空调、洗衣机、电脑等所有家用电器,我和我儿子、女儿的所有日常用品,包括我母亲留给我的单双两用木板床、四五床被子、被罩、床单等,我女儿使用过的笔记本电脑、她过生日同学送的玩具等,我儿子好多的学习用品、课外书等等。现在,李言俊不仅偷偷的把房子卖了,还在我们娘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上述所有物品都给偷偷的处理掉了,我和儿子女儿一直在跟他要,他却说,卖的卖,扔的扔,送人的送人。由于是租房居住,好多东西是必须用的。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救急!切切!!
2021-05-26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