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妻盗用我的身份证网上借了小贷公司7000元,次日我就主动打电话要求退还,但宜信公司不肯,要求我按分期还款,我没有答应!因为没有必要用这笔钱,也没有必要承担2000多元的利息!所以就一直拖着,一月后他们打电话我说可以一次结清,但要利息800多!请问律师您,我能不能拒绝这么高利息,只还本金,或者说少量手续费!
2021-06-09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