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后怎么赔偿想问一下,机动车撞上骑自行车的,当时没报警,对方把老人七十岁了,送进医院,当时付医疗费一千五百元后就不在付了,后期自己垫付的,想问一下,私了怎么要求对方赔偿
2025-10-02 16: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机动车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并且已支付了一千五百元的医疗费用,后续自行垫付的部分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协商过程中,应该保留相关证据,如通话录音、短信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