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子。农村自建房,没有房产证。11年前协议合共,没有公正,协议赠送给儿子,当时儿未成年。如今夫妻感情不合。现在离婚还生效吗?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你们当初签订的协议是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分割共同财产的依据之一。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存在有效的赠与行为,那么您们之间的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影响到对共同房屋的分割。 因此,如果您们确实想要通过协议来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建议您们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建议您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尽可能地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 最后,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