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大咖们,我有个问题要请教一下你们。一家店说他们的服务多好多好,并强烈建议顾客成为他们的会员,但成为会员之后说好的服务全部没有,也不退款。我已经写好状书准备和他们对簿公堂,但是有法律援助说如果没有什么服务协议书,很难立案,并建议我先去找公安局以诈骗的名义报案。我也去了派出所,而派出所的说法是法院是专门调解民商纠纷的。所以又回到了原点,我的问题来了,如果诈骗也会签什么服务协议,那还是诈骗吗?如果没服务协议的情况下,给顾客修修指甲就收一两千块的会员服务费,这合法吗?我手上有很多重要的证据或者辅助证据,能不能和他们对簿公堂,至少有个调解方案?
2021-05-17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