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年6月份,我与一人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大概是委托他帮我办理一套公租房,给他佣金三万元,如果在十月末没有办理成功,那么在十一月底返还佣金,现在事情没有办理成功,但他又不肯返钱。协议书上有我们俩人加见证人的签字,手印,还有返款期限,我想知道这份协议书在法律上是否生效,如果生效,那么我能以什么罪名起诉他,诈骗,还是什么?
2024-07-18 19:08你好!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你们之间存在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关系,该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形式要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形式上看,你的委托代理行为已经完成,因为你已经支付了佣金,并且对方也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但是,由于你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条件未得到满足(即公租房未能被办理成功),因此可能存在违约风险。 关于法律依据,你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犯罪指控。 诈骗罪。如果你认为对方是在欺诈你或者利用你的信任进行诈骗,这可能会构成诈骗罪。 合同违约责任。在法律上,合同违约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通常会导致赔偿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 不作为犯罪。如若对方拒绝履行义务,而你也无正当理由不采取措施追讨,则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侵权责任。如果第三方(比如房产管理部门)因为对方的行为受到损害,你也有权要求其承担责任。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