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把我当作生育工具,我们结婚十年了,是2006年结的婚2010年生了个女儿,我老公是独子他们希望我生儿子,但是我得了不孕证冶了几年才生下了女儿,之前冶病的钱都是我的,有的是娘家给,他家条件比我家好,公公是公务员,家婆也有公资,但是他们不愿出,花那么多钱,他家只出四千块,他们家有一栋三层楼,我想争夺女儿的挽养权,然后想要点赡养费,可以吗?
2024-07-19 05:3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另一方为了治疗该疾病而放弃工作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法院可能会考虑赋予对方一定比例的抚养权。此外,如果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且无其他特殊情况,则通常不会要求额外支付抚养费。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怀孕并生下女儿,这意味着您对家庭有了一定的贡献,并且女儿也需要您的照顾和抚养。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得到更多的抚养权,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同时,关于赡养费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收入等因素来确定是否给予适当的赡养费用。建议您与家人沟通,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