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都是黑龙江的,现在在珲春,有两个儿子一个10岁,一个15个月,我想离婚,他不同意,他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我们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理吗?可以在珲春办理吗,都需要什么证件,我不要财产,应该怎么办?
2024-07-19 04:20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丈夫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并且您希望离婚,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事宜进行协商。 寻求第三方介入。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自行解决纠纷,或者担心协商过程中的压力过大,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申请调解或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提起诉讼。如双方同意离婚但对分割财产或其他争议事项有分歧,则应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援助。考虑到您的情况较为特殊,建议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比如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能能够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支持。 保护孩子权益。对于两个年幼的孩子来说,离婚时如何保障他们的利益显得尤为重要。您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法庭判决来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探望权安排以及生活费等方面的细节。 注意隐私与安全。在处理离婚过程中,尤其是涉及敏感信息时,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同时,在整个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彼此的选择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