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2018-08-07 16:11:48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单位的会计都有公益性岗位工资,和单位发放的工资,单位说我工资高单位就把我的公益性岗位工资扣了。但是会计也有公益性岗位工资,他就没扣,我想知道他这么做和法吗?我们工资说全额财政报销,既然我比别人的多余部分钱单位扣除,扣除的钱应该是单位的吧!那么会计不扣自己的那部分钱,是不是可以说他把单位的钱揣兜里了。够不够成贪污?
2025-10-13 18:0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与本人劳动贡献相适应的报酬的权利。您所在的单位是否完全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工资是至关重要的。 其次,关于公益性岗位工资的问题,这些工资通常用于支付因政府政策而给予的补贴或者补助,而不是作为正常工资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您的单位将这部分工资从您的工资中扣除,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关于会计是否应该承担扣除自己公益性岗位工资的责任,这取决于会计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认为会计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最后,关于“会计不扣自己的那部分钱,是不是可以说他把单位的钱揣兜里了?”这个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对会计的行为有疑问,建议您直接联系该会计了解详情,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这一情况,以便得到更专业的意见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