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结婚七年,现有俩个孩子,结婚时男方买的房子,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一张纸,上面写着谁谁的房子已卖给我了,如果我离婚会有属于我的一部分吗?
2025-01-22 07:19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因各种原因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情形。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您与对方签订了一份“谁谁的房子已卖给我”的协议,但这并不影响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和共同财产的归属。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否办理正式的房产登记手续,只要双方认可并同意将房产视为共同所有,那么该房产即为你们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您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该房产归属于你们夫妻双方共有,不会因为一方持有产权证书而成为另一方的专属财产。 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这部分共同财产中的部分份额,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由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处理。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