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于16年12月9号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我追尾人家)全责…现在我和对方的车子都在4S店修理,当时对方副驾驶有一位乘客左眼眶轻微碰撞有些肿,还有一些轻微挫伤,当时也去医院看了,医生的建议是休息三天,三天过后伤者说病情加重了,医生也开了休息五天的病假诊断,我就想问一下,对于伤者情况,以后理赔这块的话,对方说要什么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什么之类的,我该提供什么资料给保险公司,还有后续事情该怎么办
2024-07-17 21:11关于您在交通事故中所遇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司机对另一方司机或行人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他们就需要按照过错程度来赔偿损失。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过错,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对方的错误行为,并在协商过程中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您的具体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事故现场照片或其他证据,以证明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医疗费用单据和医疗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挂号单、检查报告、处方药等,这些都可以用来支持您提出的索赔请求。 如果有第三方参与事故,则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例如保险合同、驾驶证等。 您自己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其他必要文件,以便保险公司能够与您取得联系。 对于后续处理,您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看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过程中,您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