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2010年离婚,离婚时夫妻财产平分,房车归我姐,我爸给了对方16万,后又在别处为我姐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当时口头协议离婚时的房子归我爸,但是没过户,后来我姐处了一个男朋友,据说是给我姐还了10万元的房贷,后来我姐出了一些事情他又给花了10万,但是这期间他也向我家借了16万,多次索要也没还清,然后他私自将我姐离婚时的那套房的房本抵押给个人贷款,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告他吗
2021-04-19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