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在去年的四月一日向我借了人名币10000元整,并留下了欠条,今年的四月份,我同钱某多次电话交涉,他在电话中承认了欠钱一事,但是我没有想太多所以没有电话录音,双方约定6月3日在他家见面,我带欠条,他还我钱,了结此事,但是3日在他家一天他都没有还钱,后来他告诉我再过几天就凑齐还我,当晚我在他家住下,准备6月4日早上回家,而在6月4日我上车后发现,我包里的欠条不见了,而在我的回忆中,钱某在六月四日凌晨三点半左右起来上厕所,4号一个早上我都在给钱某打电话,但是他一直不接,所以我怀疑欠条被钱某偷走,我在出门前拍了一张欠条的照片,不知道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具体细节因为字数限制省略)
2021-07-11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