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在停运期间有停运损失费吗?
2024-09-21 22: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营运车辆在事故中无责任,并且其停运期间存在合理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应该负责赔偿这部分损失。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停运损失进行计算和评估。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