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女孩子,96年出生今年20岁。15岁嫁给了一个男的,16岁生的第一个孩子,今年4月为了孩子上户口领的证。在结婚期间经常受到男人的殴打,软禁。曾后脑勺缝过4针。现在女孩子想离婚,但男的不肯放手,时常的折磨她,软禁她!请问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离婚的。一个15岁的女孩子,如今才20岁!花样年华不能被一个神经病给断送了!
2021-05-14 11:14根据《婚姻法》,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可以去对方户籍地或者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及债务平均分配(能够证明是个人财产和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