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在一家服装店担任店长,因为突然怀孕,没办法再继续工作下去。但是公司规定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说,不然就扣工资。请问一下,这样符合法律吗?我能要回我该得到的工资吗?
回答数:42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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