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3个问题1.我们结婚9年育有一女,房子是我婚前购买的,婚后男方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原因是贷款还不起,卖房所得帮我还了14万的房贷,这个我们有字面协议属于借款行为也有详细说明,婚内属赠与离婚还钱。他现在提出我还钱14万,房子增值要分房,合情合理吗?2,由于他性无能和长期出差照顾不到这个家,两个人性格不合长期分居,现在我提出的离婚,在这段婚姻里我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离婚还他钱?3.他卖房的钱不是婚后共同财产吗?还的话,我可以少还点吗?
2021-06-16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