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三个月之前做零首付购车了,漯河公司找的郑州公司。然后郑州那边批款了,因为我这边工资没有发下来,逾期状态!郑州那边同意我20号还款!车之前就过户给别人了,他们郑州把车开走了。新车主有监控什么,报警的话我这边承担什么责任
2017-11-18 11:19首先,需要看贷款合同的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处理。没有约定一方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方式,其行为侵犯了其财产所有权,属无权占有,依法应当予以返还,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虽然将车辆开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是贷款公司依然可以主张到期不还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及时还款和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扣车行为给您造成了损失,但自己也有一定过错,其不但多次未能按时按期还款,且在也未能主动、积极与该公司沟通协调,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