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女婿问朋友借了十五万元钱,当时借的时候朋友需要低约房产证,我把我的房产证给低约了,女婿打条时并有我的同意低约房产证七个字,现在女婿欠款太多还不起人家,还有其它犯法行为女婿现在接受审查,朋友把他和我都起诉了。还有就是我签字时上面没有写的利息,后来我才知道女婿他们给人家出的五分钱的利息,人家起诉书写的是二分钱的利息,女婿在起诉以前已经按五分钱的利率还过人家钱。律师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法院该怎么判呢?
2021-07-04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