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时不按照备案价卖房,首付款加收十几万元,并且不写进合同,加收的钱和正常的首付款分开两个公司账户收款,加收的部分不开具发票,售楼人员说为了避税。我们已经按照他们要求付了首付款也签了合同,请问现在能不能把多付的钱要回来?
回答数:546
合同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无约定建议协商解决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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