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三的学生。因为最近学校里出现了女生跳楼的事情,我的班主任跟我谈话时执意说我会跳楼,而且我多次保证、反驳,甚至提出手写合同(我已满16周岁),他都执意说我会因为脾气急而发生意外,到时候出了事学校、家长找他,他负不了责,他并且要因为这个没有发生的事非要叫家长(最终没有)。在这次谈话中他执意坚持我会发生意外并且我多次反驳都不改变说法甚至还吼我,算不算侵犯了我的权利。
2025-05-17 18:50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或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也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你的班主任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教育和管理范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你有权要求班主任尊重你的个人隐私和个人意愿,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学校的帮助和支持,共同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