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女友,之前双方父母见面时,我爸妈给了女方一万一元钱彩礼钱,媒人和亲戚都在场可以作证,后来我给她买了钻戒一枚,我有买钻戒的发票,现在她不愿意结婚了,但也不愿意退还父母给的彩礼钱和我买的钻戒,请问通过法律可以追回吗?需要什么证据吗?
2025-10-14 00:29首先,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彩礼是男方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并非强制性的要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拒绝结婚并拒绝退还彩礼钱和购买的钻戒,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女方返还彩礼及钻戒。 在提出诉讼前,您应收集以下证据。 彩礼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时间; 钻戒的价格、购买日期等详细信息; 有关彩礼和钻戒交付的书面或口头协议; 媒体报道或其他证明你们关系的事实性证据。 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