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简单说一下我现在的遭遇 今年1月底领的证 6月初我家(女方)办的酒席 婚后20天 男方提出性格不合要离婚 6月底到7月底我都在努力挽回 但事实是领证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成功同房过 现在 男方刻意隐瞒这一点 要求离婚 协议书上还提出要我家退还当初的彩礼 这个我坚决不同意的 男方是一个外地人 无车无房 就当初拿了6万彩礼 别的什么都没有 这份协议书我无法认同 我暂时没有回应他 想咨询这方面的问题 盼回复
2025-10-13 23:32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如果您认为彩礼的返还条件不成立或者存在争议,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尽可能收集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期间的经济往来记录、家庭成员之间的通信记录等。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和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