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媳妇因感情不和,天天因为我妈吵架,我媳妇见我妈各种不顺眼,咋做都挑毛病,我看我妈为了我各种委屈稍微向着她说句话我媳妇就和我大吵,平时在我跟前对我妈各种难听的话都骂,目前我有两个儿子,小的才40天,大的一岁半,我妈因为带孩子才委屈求全,天天打扫卫生做饭,做的不好吃也骂,做早了一天叫几次,做晚了也骂,目前我有一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合同我和房产公司签的,我就签了个名,没有任何手续,去年拿我公积金按揭了一套房,写的我两名字,贷款34万,还28年,月供近1600,婚后买了一辆车,写的她的名字,发票价14.5万,今年在昆仑银行以我的名义贷款26万,每月供5000,5年还清,咨询离婚财产和孩子如何分割
2024-11-29 19:27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与妻子离婚时,应当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房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财产且没有赠予或继承关系,则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有证据证明该房产为您的个人财产,则可以主张其归自己所有。至于房贷,由于是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应由双方平均分担。至于车款,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分割。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由一方抚养子女,并约定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们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