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双方签订了一个协议,孩子归男方,他要五百的生活费,当时我没有工作,几年在家带孩子没有上班,我们这里是农村,可是我不想扯太多,就同意了,就签订了协议,但是协议没有公正,他后来又要我退彩礼钱,把我告上法庭,后面我也不想给500得生活费,我根本负担不起,可是他提交证据说那份协议虽然没有公正,但我有自愿给500生活费,最后法院判了500生活费,我如果二次上诉有机会能减少吗?因为500不在我能力范围之内。
2024-11-29 20:24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约定协议的效力。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协议未经公证或认证,也可以视为有效协议。然而,在实践中,是否可以成功减少支付金额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法院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可程度; 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和协商过程; 协议的具体条款和其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 法律解释和适用规则的变化。 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并考虑以下选项。 -谈论可能的调解方案,以寻求达成更加公平的结果。 -分析您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看看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如分期付款等。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了解可能的法律途径来减轻或避免支付500元的生活费。 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并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