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个问题是这样的:结婚三年以后因感情不和与妻子分居,在分居期间以个人名义贷款20万元购买轿车一辆,价值17万元,贷款由我个人偿还,贷款及购车过程对方不知情。现在办理离婚,如果对方提出财产分割,这一辆车和我个人所承担的贷款应该如何划分?
2024-11-29 21:11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车辆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因为是您以个人名义购买并用于家庭用途(如夫妻共同生活),因此在离婚时应归您所有。至于贷款部分,由于您已明确表示该贷款为个人债务,并且未告知对方,因此这部分债务应由您单独承担。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仔细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付款凭证等,以便在法庭上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